关于寻求《关于发布黄沙腰镇第一批乡村饮用水水源地维护规模的告诉(寻求定见稿)》
根据《浙江省饮用水水源维护法令》《浙江省乡村供水保证方法》《饮用水水源维护区区分技术规范》(HJ338-2018)等法规规章规则,为切实加强乡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维护,保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,让乡村喝上放心水、干清水,结合我乡作业实践,拟定本文件。现将《关于发布黄沙腰镇第一批乡村饮用水水源地维护规模的告诉(寻求定见稿)》发布,面向社会揭露寻求定见,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名贵的定见及主张。如有修改定见和主张,请于2024年5月6日前经过以下方法反应至黄沙腰镇党政办。
附件:《关于发布黄沙腰镇第一批乡村饮用水水源地维护规模的告诉(寻求定见稿)》
关于清晰黄沙腰镇第一批乡村饮用水水源地维护及维护规模的告诉(寻求定见稿)
为切实加强乡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维护,保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,让乡村喝上放心水、干清水,根据《饮用水水源维护区区分技术规范》(HJ338-2018)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我县实践,划定乡村饮用水水源维护区。
(1)以小型水库、山塘作为供水水源的,其维护规模为该小型水库、山塘的集水区域;
(2)以河道作为供水水源的,其维护规模为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流100米的水域,两岸纵深不小于50米的陆域,详细可根据自然地理、环境特征和环境管理要确认(不超越集雨规模);
(4)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的,其维护规模为以挖掘井为中心半径50米的规模(坐落河道邻近,河水可经过浸透等方法对地下水进行补给的水源地,应结合地下水和河道维护规模划定规范,划定其水源维护规模)。